行政处罚该如何设定?


行政处罚的设定是一个严肃且有明确规定的法律过程。简单来说,行政处罚的设定就是确定哪些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违法行为,以及针对这些违法行为可以采取哪些处罚措施。 从法律层面来看,不同的规范性文件有不同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首先是法律,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而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这是因为限制人身自由是非常严厉的处罚措施,必须由最高立法机关来决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一些犯罪行为规定了相应的刑事处罚,同时,一些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也可以由法律设定行政处罚。 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例如,国务院制定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如果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同样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比如,某省的地方性法规对当地的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行为设定了一些行政处罚。 部门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地方政府规章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除了上述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这是为了保证行政处罚设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防止乱设处罚的情况发生。总之,行政处罚的设定是有严格的法律程序和权限划分的,不同层级的规范性文件在设定行政处罚时都要遵循相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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