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体现继承法里的第三顺序继承?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涉及到遗产继承问题。我听说有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有人提到第三顺序继承。我不太清楚在实际的司法处理中,这个第三顺序继承是怎么体现的,想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情况。
展开 view-more
  • #遗产继承
  • #继承顺序
  • #民法典
  • #司法实践
  • #法定继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中,并没有所谓“第三顺序继承”的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这里明确规定了只有两个继承顺序。 所以在司法实践中,不存在“第三顺序继承”的体现问题。如果在继承纠纷中有人提及第三顺序继承,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当处理遗产继承时,法院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两个继承顺序来判定继承人范围和继承份额。若没有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继承人,且被继承人也未立遗嘱等特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