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合同该怎么签?
金融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签订金融租赁合同的相关要点。
首先,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在签订合同前,双方需要对彼此的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出租人而言,要具有从事金融租赁业务的资质,一般需要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批准。比如根据《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有符合规定的公司章程、注册资本等。承租人则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其次,合同条款的拟定与协商。金融租赁合同的条款应当详细、明确,一般应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款。在租金条款方面,要明确租金的计算方式、支付时间和方式等。例如,租金可以按照固定金额或者根据市场利率等因素进行调整。对于租赁物的交付和验收条款,要约定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及承租人验收租赁物的标准和期限。
再者,合同的签订与生效。双方就合同条款协商一致后,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签订一般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 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自成立时生效。
最后,合同的履行与监督。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出租人要按照约定购买租赁物并交付给承租人,承租人要按照约定支付租金。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如有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