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一拖再拖且名下没钱该怎么解决?


当遇到他人欠钱不还且一拖再拖,同时对方名下没钱的情况时,我们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解决。 首先,要保留好相关的证据。证据对于解决债务纠纷至关重要。比如借条,它明确了借款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转账记录能证明借款的实际发生;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可以作为辅助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款的合意以及催款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所以,要妥善保存这些证据,以便后续维权使用。 其次,可以先尝试与对方协商。协商是解决纠纷的一种较为温和的方式。在协商时,要心平气和地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不还钱的原因,看是否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还款计划。如果对方确实是因为暂时经济困难而无法还款,可以协商延长还款期限、分期还款等。协商的过程要注意保留相关的记录,比如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以备不时之需。 若协商不成,就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所以要在诉讼时效内及时起诉,避免丧失胜诉权。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理,如果证据充分,法院会判决对方还款。 即使对方名下目前没有钱,也不意味着无法执行到款项。法院可以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包括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票等。如果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财产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等。法院可以对其进行处罚。而且,法院的判决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此外,还可以将对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对方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比如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这会促使其尽快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