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打涉及离婚财产的官司?


打涉及离婚财产的官司,以下是详细步骤和要点: 首先是立案阶段。原告要准备好民事起诉状,起诉状中要清晰写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要求分割哪些具体财产以及如何分割)、事实与理由(说明婚姻状况以及财产情况等)。同时,要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如结婚证、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能证明财产存在和归属的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准备好这些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一般是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接着是审理前的准备。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等材料,被告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在此期间,双方都可以继续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比如,如果一方主张某套房产是自己婚前购买,应提供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然后进入开庭审理阶段。在法庭上,先由法官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等,接着进入法庭调查环节,双方当事人陈述案件事实,并出示证据进行质证。之后是法庭辩论阶段,双方就案件争议焦点发表意见。比如在财产分割上,一方可以主张自己对家庭贡献较大,应适当多分财产,并说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