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该怎么起诉离婚?


当遭遇家暴想要起诉离婚时,以下是具体的步骤和相关法律要点。 首先,要明确家暴的定义。家暴指的是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对家庭暴力有明确的规定。 第一步,准备起诉所需的材料。需要准备离婚起诉状,起诉状中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分割财产、确定子女抚养权等)以及事实与理由(详细描述家暴的情况)。同时,要准备结婚证、身份证等能证明身份和婚姻关系的证件。此外,最重要的是收集家暴的证据,比如报警记录,警方出警后会有详细的记录,这是很有力的证据;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因家暴受伤的情况;还有伤情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作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和相关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这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第三步,参加法院安排的调解。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先进行调解。因为离婚案件涉及到家庭关系,调解有助于化解矛盾,看是否有和好的可能。调解可能会有三种结果,一是调解和好,原告可以撤诉;二是调解离婚,双方达成离婚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三是调解不成,法院会进行审理判决。 第四步,如果调解不成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查明事实。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家暴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无过错方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请求损害赔偿,这里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