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如何起诉离婚?


在我国,不管对方是否存在过错,任何一方都有权利起诉离婚。首先要明确,离婚的法定依据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接下来讲讲起诉离婚的流程。第一步,准备材料。需要提交起诉书、结婚证、身份证。起诉书一般准备两份,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结婚证复印件两份。要是结婚证丢失,可以去原来登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调取婚姻登记记录。此外,还需提供被告身份证或户口信息,或者是居住证明。如果有孩子,立案时可以提供出生证明,涉及财产的要提供财产类相关证据 。 第二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材料申请立案。法院会对提交的文件和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立案要求就会予以立案。 第三步,法院立案后,会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辩。 第四步,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院会组织开庭并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做出判决。 在起诉离婚过程中,如果涉及到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对方存在第三者插足、有生理缺陷或精神疾病、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有长期刑期经历、有过分居情况、曾提起过离婚诉讼、家庭间发生激烈冲突等,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第三者插足要提供事实陈述、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有生理缺陷、精神疾病需提供诊断书、鉴定报告;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或长期刑期经历,要提供公安机关处理决定、法院判决等材料;曾分居需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信息;曾提起离婚诉讼需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家庭间发生激烈冲突需提供公安机关出警记录等材料。 相关概念: 管辖权:简单说就是哪个法院有权管这个离婚案件,一般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辖区划分来确定。 答辩: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内容,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理由,来回应原告的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