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法典对定金返还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之前交了一笔定金,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继续交易了,不知道这笔定金能不能返还。我想了解下民法典里关于定金返还具体是怎么规定的,什么情况下能返还,什么情况下不能返还,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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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金返还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为了保证合同能顺利履行,一方先给另一方一笔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也就是说,定金合同要实际交付定金才生效,而且定金给多少是可以双方约定的,但不能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超过的那部分就不算定金啦。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意味着,如果交定金的一方没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定金就不能要回来了;要是收定金的一方没履行合同,就得双倍把定金还给对方。例如,小明和小红约定买卖一辆车,小明交了定金,要是小明后来不买了,定金就归小红;要是小红不卖了,就得双倍把定金给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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