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如何起诉离婚?


在南京起诉离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首先,要明白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由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接下来是具体步骤: 准备材料:要准备多种证件,像结婚证,它是证明夫妻关系的关键证件;身份证,能确定您的身份信息;户口簿,提供家庭关系等相关资料;如果有子女,还需要子女出生证明。另外,特别重要的是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分居证明、家暴证据、出轨证据等。比如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这就是法律规定可以判决离婚的一种情形,您要是有相关证据,对推动离婚诉讼很有帮助。 提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一般来说,原则上起诉离婚应当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住所地通常指户籍所在地,如果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以经常居住地为准。要是被告外出满一年,可在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双方都外出满一年的,就在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提交的起诉状要明确诉讼请求,也就是您希望法院怎么判,比如请求判决离婚、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要求等,同时还要写清楚事实和理由。 法院审查立案:法院收到材料后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如果材料通过审核,法院会开出诉讼费交费票据,指导您到指定银行、本院缴费窗口或者通过网上交费,交完费后将缴费凭证送至立案窗口或者交给承办法官,才算正式立案,交费期限一般为7日,过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撤诉。 安排开庭: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在开庭三日前法院会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庭审: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陈述自己的观点和理由,进行举证质证。法院会询问当事人,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要如实回答,还会询问证人、鉴定人等。 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判决准予离婚,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一并作出处理。 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等情形,调解无效的,也应当准予离婚 。整个起诉离婚过程可能需要数月时间,具体因案件复杂程度等因素有所不同。在这个过程中,您也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