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死亡该怎么打官司?


当遭遇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并决定打官司时,一般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是诉前准备工作。患者家属应第一时间封存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重要的证据,封存病历可以防止医疗机构篡改、伪造病历资料。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此外,患者家属还需要收集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其他证据,如就诊记录、检查报告、医疗费票据等。 接下来是提起诉讼。患者家属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侵权行为地通常是指医疗机构所在地。患者家属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起诉状应当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然后进入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阶段。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对于判断医疗机构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具有重要意义。 之后是审理和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辩论情况进行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法院会根据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如果患者家属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后,如果判决生效后,医疗机构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患者家属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总之,医疗事故死亡打官司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患者家属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耐心。如果自己处理有困难,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代理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