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清欠案件要如何进行诉讼?


在工程款清欠案件的诉讼过程中,以下是详细且专业的法律指引。首先,要明确诉讼主体,也就是确定谁是原告和被告。原告通常是施工方,也就是被拖欠工程款的一方;被告则是发包方,即拖欠款项的那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合同具有相对性,施工方和发包方签订了建设工程合同,当发包方不履行支付工程款的义务时,施工方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在确定诉讼主体时,要注意主体资格的合法性,确保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接着是收集证据,这在工程款清欠诉讼中至关重要。证据是支持诉讼请求的关键。一般需要收集的证据包括建设工程合同、施工图纸、工程进度记录、工程验收报告、工程款支付凭证等。这些证据能够证明施工方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工程建设,发包方有支付工程款的义务。例如,建设工程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程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条款;工程验收报告则证明工程已经合格交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证据包括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等。施工方要尽可能收集全面、充分的证据,以增加胜诉的几率。 关于管辖法院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所以,工程款清欠案件一般由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是为了便于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和执行,因为工程所在地的法院对当地的工程情况比较了解,也便于对工程进行现场勘查等工作。 在准备好诉讼主体、证据和确定管辖法院后,就可以撰写起诉状了。起诉状是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的书面文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比如要求发包方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等;事实和理由部分要详细陈述工程建设的过程、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况等。 最后进入诉讼流程,包括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等阶段。立案时,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法院会对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庭审,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对证据进行质证。法院会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发包方不履行判决,施工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强制执行是保障胜诉方权益的重要手段,法院可以采取查询、冻结、划拨发包方的银行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发包方的财产等措施。总之,在工程款清欠案件诉讼中,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