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育津贴下来单位要扣除哪些费用?

我刚休完产假,生育津贴已经下来了。我不太清楚单位在发放生育津贴时会扣除哪些费用,也不知道这些扣除是否合理。想了解一下法律规定单位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扣除哪些项目,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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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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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下面为您详细解释单位在生育津贴发放时可能涉及的扣除情况。 首先,要明白生育津贴的本质。它是社保机构给予生育女职工的补贴,目的是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通常情况下,单位可以扣除的是在女职工产假期间,单位已经垫付给女职工的工资部分。也就是说,如果单位在女职工产假期间正常发放了工资,那么在生育津贴下来后,单位可以将已发放的工资从生育津贴中扣除。因为生育津贴的作用是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收入,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生育津贴就不能重复领取。比如,单位在您产假期间每月给您发了5000元工资,一共发了4个月,生育津贴下来是25000元,那么单位可以扣除已发的20000元,实际给您发放5000元。 但是,单位不能随意扣除其他费用。除了已垫付的工资外,以其他理由扣除生育津贴是不合法的。如果遇到单位不合理扣除的情况,女职工可以与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女职工要清楚自己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采取合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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