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的生育津贴需要交税吗?
我刚休完产假,收到了国家发的生育津贴。我有点疑惑,这笔生育津贴需不需要交税呢?我不太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担心如果没处理好税务问题会有麻烦,想了解一下国家对于生育津贴交税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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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对于国家发放的生育津贴是否需要交税这一问题,答案是明确的,生育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五)保险赔款;(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八)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同时,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号)的规定,生育妇女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生育保险办法,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或其他属于生育保险性质的津贴、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只要生育津贴是按照符合国家规定的生育保险办法所取得的,都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障生育妇女在生育期间能够获得足够的经济支持,减轻生育带来的经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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