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该如何向法院诉讼?


当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并打算向法院诉讼时,以下是详细的步骤和相关法律依据的说明。 首先,我们要明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性质。它是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现场勘查、调查等工作后,对事故成因和当事人责任进行认定的一种文书。不过,它并不具有可诉性,也就是说不能直接针对这份认定书提起行政诉讼。但它在民事诉讼中是一种证据。 如果要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因对认定书有异议引发的问题,一般是在涉及民事赔偿的案件中,向法院提出对该认定书的质疑。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步是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据是诉讼的关键,你需要收集能证明事故真实情况与认定书中不同的证据,比如现场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可以用来支持你对事故责任划分的不同看法。 第二步是起草起诉状。起诉状要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如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同时,要清晰地阐述诉讼请求,也就是你希望法院做出怎样的判决,比如重新认定事故责任、确定赔偿金额等。还要详细说明事实和理由,也就是说明你为什么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依据你的证据情况说明真实的事故经过和责任情况。 第三步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一般来说,交通事故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你要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交材料,并缴纳诉讼费用。 在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了起诉的条件和程序。根据该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对事故责任进行综合判断,而不是仅仅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会审查认定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认定书存在错误,法院可以不采纳该认定书的结论。 总之,向法院诉讼解决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异议,关键在于收集充分的证据,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