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害人陈述该怎么做笔录?

我作为一起案件的被害人,警察要给我做关于陈述的笔录。我不太清楚整个过程是怎样的,不知道该怎么配合,也不知道在做笔录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想了解一下被害人陈述做笔录的具体做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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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被害人笔录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陈述笔录是重要的证据材料,对于查明案件事实具有关键作用。下面将详细介绍被害人陈述做笔录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询问的主体和地点。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询问被害人,应当由侦查人员进行。询问的地点可以在被害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公安机关的办公场所,必要时也可以通知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这样规定是为了方便被害人,同时确保询问过程符合法律程序。 其次是询问的准备工作。侦查人员在询问前,应当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熟悉相关证据材料,制定询问提纲。这有助于侦查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询问,提高询问效率。同时,侦查人员应当向被害人表明身份,告知其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害人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回避,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陈述等。 然后是询问的过程。询问应当个别进行,即一名被害人单独接受询问,避免相互干扰和影响。询问时,侦查人员应当先让被害人自由陈述案件的经过,然后再根据需要进行提问。提问应当简洁明了,避免使用诱导性、暗示性的语言。被害人应当如实陈述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不得隐瞒或者编造事实。如果被害人因生理、心理等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陈述,可以要求侦查人员代写,经被害人确认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最后是笔录的制作和核对。侦查人员应当将询问的内容如实记录下来,制作成笔录。笔录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者其他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书写工具书写,字迹要清晰、工整。笔录制作完成后,侦查人员应当将笔录交给被害人核对。被害人如果认为笔录记载的内容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被害人确认笔录无误后,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如果被害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应当在笔录上注明情况。 总之,被害人陈述做笔录是一个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侦查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同时也需要被害人积极配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笔录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为案件的侦破和处理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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