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发生后怎么找医院说事?
我遭遇了医疗事故,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该以什么方式、什么流程去找医院理论,担心自己处理不好,导致自身权益得不到保障。想了解具体该怎么做,从哪些方面入手和医院沟通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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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发生医疗事故后,要找医院妥善解决问题,可按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首先,要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证据是处理医疗事故的关键。病历资料是重要的证据之一,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这些能反映整个医疗过程和患者的病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条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此外,还要保存好与医疗事故相关的实物,比如药品、医疗器械等。 接着,可与医院进行协商。这是比较直接的解决方式。可以先和医院的相关科室沟通,如医务科等,向他们说明情况,提出自己的诉求。在协商过程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期望。如果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签订赔偿协议等文件。 若协商不成,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卫生行政部门会对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还可以通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明确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鉴定结果将作为判断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事故等级等的重要依据。 如果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患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举证、质证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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