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加油站要怎么交税?


出售加油站涉及到的交税问题是一个较为复杂的事项,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可能涉及的税种及相关法律依据。 首先是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在出售加油站时,如果加油站属于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应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其次是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是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出售加油站涉及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转让,需要根据增值额来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具体计算方法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再者是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如果出售加油站的主体是企业,那么转让所得要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一般税率为25%。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如果出售主体是个人,则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另外还有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出售加油站签订的相关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应按照合同金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