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定额开超了如何交税?
我是做小生意的,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税款。这个月开票金额超过了定额,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该怎么交税,是按照原来的定额交,还是有其他的计算方式?会不会有额外的费用或者处罚?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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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定期定额征收。定期定额征收是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及收益额,并以此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简单来说,就是税务部门给你规定一个固定的金额,你按照这个金额交税。 当定期定额户开具发票的金额超过了核定的定额时,就属于“开超了”的情况。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定期定额户在定额执行期结束后,应当以该期每月实际发生的经营额、所得额向税务机关申报,申报额超过定额的,按申报额缴纳税款;申报额低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款。也就是说,如果你开超了,要按照实际的开票金额来计算应缴纳的税款。 具体的交税计算方法,不同的税种有所不同。以增值税为例,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一般为3%(疫情期间有优惠政策)。假设你核定的月销售额为3万元,而这个月实际开票销售额为5万元,那么你这个月应缴纳的增值税就是5万×3% = 1500元(不考虑税收优惠等特殊情况)。 除了增值税,可能还涉及到其他税种,比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这些税费通常是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税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例如,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地区不同,税率分为7%(市区)、5%(县城、镇)和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 如果定期定额户未按照规定期限自行申报超定额部分的经营额、所得额,税务机关会责令限期改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所以,当开票金额超过定额时,一定要及时、如实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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