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四级工伤该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我受了四级工伤,现在不想在原来的单位干了,想解除劳动关系,但又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也不清楚这样做合不合法,会不会有什么麻烦。想了解一下四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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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级工伤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四级工伤的概念。四级工伤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被评定为四级。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上,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与四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 不过,如果工伤职工本人有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是存在一定操作空间的。但这种解除需要遵循相应的程序和承担相应的后果。当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其将停止享受原有的伤残津贴等待遇。同时,工伤职工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在实际操作中,工伤职工要解除劳动关系,需要先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明确表达自己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用人单位收到申请后,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之后,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要配合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完成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申领和发放工作。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不同,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操作流程会有所差异。所以,工伤职工在解除劳动关系前,最好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或者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本地的具体规定,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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