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办理?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因为个人发展原因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我不知道具体的办理流程。我担心自己操作不当会影响后续的权益,比如拿不到应有的工资和补偿等。所以想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到底该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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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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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以下从不同情形为您详细介绍办理方式。 首先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通常由一方提出解除意向,双方就解除的时间、工作交接、工资结算、经济补偿等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纠纷。比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好在本月底解除合同,同时用人单位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双方在协议中明确这些内容。 其次是劳动者单方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书面通知,比如辞职信,要明确表达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愿、离职时间等关键信息,并保留好送达用人单位的证据。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如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再者是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当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用人单位需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这些情形。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最后,无论哪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都要做好工作交接。劳动者应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将工作、财物等进行交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也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中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等信息,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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