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怎么办理?

我名下有一套经济适用房,现在想把它过户给亲戚,但是不清楚具体要走哪些流程和手续。也不知道需不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会不会有额外的费用。我很担心如果手续没办对,会给自己和亲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想了解一下经济适用房过户手续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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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适房过户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它的过户手续有一定的要求和流程。 首先,经济适用房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这里的“住满5年”是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的。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其过户流程一般如下: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中要明确房屋的基本信息、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内容。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管理部门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接下来就是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之后要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有契税、印花税等。最后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同样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总之,经济适用房过户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流程来办理,不同情况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如果在办理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咨询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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