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怎样进行转让?


在探讨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如何转让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这两个概念。专利权是指国家根据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申请,以向社会公开发明创造的内容,以及发明创造对社会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利益为前提,根据法定程序在一定期限内授予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一种排他性权利。而专利申请权则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享有的就发明创造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六十三条规定,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使用许可等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和技术许可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所以,转让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首先要订立书面合同。这书面合同就像是一个“交易契约”,要把转让的各项关键内容,比如转让的权利种类、范围、转让费的金额及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都写得清清楚楚,这样能避免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完成书面合同的签订后,还需要履行一个重要的手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要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这个转让事项,并且由该部门进行公告,转让行为从登记那天开始才正式生效。 在整个转让过程中,还有一些事项需要特别注意。对于转让方而言,要保证自己确实拥有合法的专利权或专利申请权,不能把不属于自己的权利拿去转让。而且,要如实向受让方说明专利的实际情况,比如有没有被许可给别人使用、有没有存在纠纷等。对于受让方来说,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仔细审查转让方的权利状况,还可以对专利的市场价值、技术前景等进行评估,避免花了钱却得不到预期的收益。另外,双方都要严格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要是一方违反了合同,另一方可以依据合同和相关法律追究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