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庭前会议中应如何对待证据?


在刑事庭前会议中,证据的处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它有助于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提高诉讼效率。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来了解应如何对待证据。 首先,我们需要明白刑事庭前会议的目的。它主要是为了处理一些程序性问题,梳理案件的争议焦点,其中对证据的处理也是为了让控辩双方在庭审前对证据有一定的了解,减少庭审中的突发状况。 对于证据的展示,在庭前会议中,控方通常会将准备在庭审中出示的证据向辩方进行展示。这就好比在比赛前,双方先亮出自己的“武器”,让对方有个大概的了解。辩方也可以借此机会查看证据的内容,初步判断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这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相关规定,庭前会议可以就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等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关于证据的异议提出,辩方如果对某些证据存在异议,应当在庭前会议中及时提出。比如,如果辩方认为某份证人证言的取得程序不合法,就可以在庭前会议中指出。这样做的好处是,法庭可以在庭审前对有争议的证据进行进一步的审查,避免在庭审中因为证据争议而导致庭审中断。《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中规定,控辩双方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对证据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应当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等争议问题进行审查。 证据的整理和确认也是庭前会议的重要工作。控辩双方可以对无异议的证据进行整理和确认,在庭审中可以简化举证、质证程序。这就大大提高了庭审的效率,让庭审能够更加聚焦于有争议的证据和事实。例如,双方对一些书证的真实性没有异议,那么在庭审中就不需要对这些书证进行过多的说明和质证。 此外,对于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在庭前会议中也可以进行讨论。如果辩方提出某份证据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法庭可以在庭前会议中对该证据的合法性进行初步审查。如果经审查认为存在非法取证的可能,法庭可以要求控方提供证据证明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中关于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规定。 总之,在刑事庭前会议中对待证据,要遵循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证据的展示、异议提出、整理确认以及非法证据排除等工作,为庭审的顺利进行做好充分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