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怎样进行审理?

我涉及一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整个审理流程完全不了解。不知道从立案到最终判决,中间都有哪些步骤,各个阶段都有什么要求和注意事项,很担心自己因为不了解程序而影响案件结果,所以想详细了解下这类案件是如何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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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附带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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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等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赔偿损失的诉讼。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 首先是立案阶段。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这里的“刑事诉讼过程中”,是指从刑事案件立案以后到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比如,张三因李四的故意伤害行为受伤住院,产生了医疗费等损失,张三就可以在这个时间段内,向法院提交附带民事起诉状,启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接着进入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法院在受理附带民事诉讼后,会在五日以内将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送达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日以内提出答辩状。法院还会确定开庭日期,并在开庭三日以前将传票和通知书送达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然后是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又可以细分为几个小环节。首先是法庭调查,在这个环节,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然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宣读附带民事起诉状。之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分别陈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可以就附带民事部分的事实进行陈述。接着是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证据进行出示、辨认、质疑等。对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原告要提供证明自己遭受物质损失的证据,比如医疗费发票、误工费证明等。再之后是法庭辩论,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原告和被告及其代理人也会围绕赔偿责任、赔偿数额等问题展开辩论。最后是被告人最后陈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也有相应的陈述权利。 最后是判决阶段。法院会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刑事和附带民事部分的判决。如果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判决宣告前同被告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全部履行,且自愿撤回起诉的,法院可以准许。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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