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文书有哪些案例?

我在和别人的经济纠纷中,法院给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我不太理解为啥会这样。想看看类似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裁定文书案例,了解下法院在什么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裁定,这些裁定文书里一般都写了啥,是怎么阐述理由的。
展开 view-more
  • #裁定案例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诉讼中,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两个重要的程序处理方式,下面为你分别解释并举例说明。 不予受理,指的是法院在接到当事人的起诉后,经过审查发现该起诉不符合法定的受理条件,从而决定不立案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例如,甲某以自己被乙某“诅咒”导致运气变差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某赔偿精神损失。法院经审查认为,“诅咒”导致运气变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缺乏具体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因此裁定不予受理。 驳回起诉,是指法院立案后,经过进一步审理,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从而裁定驳回其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八条第三款规定,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比如,丙公司起诉丁公司支付货款,但在诉讼过程中发现丙公司与丁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且丙公司没有基于其他有效的法律关系主张权利,法院就会以丙公司的起诉缺乏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为由,裁定驳回起诉。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虽然都是对起诉的否定性处理,但适用的阶段不同。不予受理是在立案阶段作出的,而驳回起诉是在立案后审理过程中作出的。当事人如果对这两种裁定不服,均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