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正确理解刑法第358条?


刑法第358条规定了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以及协助组织卖淫罪等相关内容。下面为你详细解读。 首先,该条第一款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卖淫,简单来说,就是通过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控制多人从事卖淫活动。这里的“多人”一般是指三人以上。强迫卖淫,就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方法,迫使他人违背自己的意愿去卖淫。 关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法律并没有明确统一的标准,但在司法实践中,一般包括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多次强迫他人卖淫,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形。 该条第二款规定,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因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行为性质更加恶劣,所以要从重处罚。 该条第三款规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在组织、强迫卖淫过程中,还实施了其他严重犯罪行为,比如杀害、伤害被强迫卖淫的人,或者对其实施强奸等犯罪,就要把这些犯罪行为和组织、强迫卖淫罪一起进行处罚,而不是只定一个罪。 最后,该条第四款规定了协助组织卖淫罪。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协助组织卖淫的行为,虽然不是直接组织卖淫,但为组织卖淫活动提供了帮助,所以也构成犯罪。例如,为组织卖淫者招募人员,安排接送卖淫人员等行为都属于协助组织卖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