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如何撤回?

我公司之前收到一张发票并进行了认证抵扣,现在发现这张发票有问题,需要撤回认证抵扣。但我不知道具体该怎么做,是要去税务局办理吗?需要准备什么资料?整个流程复杂吗?希望了解相关的操作方法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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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撤回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已经认证抵扣的发票如何撤回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发票认证抵扣是指企业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将发票上的税额作为进项税额,从企业应缴纳的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当发票已经完成认证抵扣,但后续发现存在问题需要撤回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首先,购买方需要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需要填写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填开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校验《信息表》的内容。校验通过后,购买方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接着,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最后,购买方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这样,就完成了已经认证抵扣发票的撤回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税务机关在具体操作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在进行操作之前,建议你咨询当地的税务机关,以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要妥善保管好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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