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如何撤案?


在探讨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撤案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撤案的基本概念。撤案,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原告主动向法院提出撤回自己的起诉,从而结束正在进行的诉讼程序。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里,撤案主要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在法院还没有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前撤案,第二种是在法院已经开始审理之后撤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说,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原告都可以向法院申请撤案。 撤案的具体流程通常如下:首先,原告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撤诉申请。在申请中,要清楚地表明自己撤诉的意愿以及撤诉的原因。一般来说,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中,撤诉原因可能是双方达成了和解、原告放弃了诉讼请求等。 法院在收到撤诉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撤诉是否是原告的真实意愿,撤诉是否损害了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等。如果法院认为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就会作出准许撤诉的裁定;如果认为不符合规定,就会裁定不准许撤诉。 对于撤案的时间,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只要还没有宣判,原告都可以申请撤案。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法院已经进行了开庭审理,并且已经查明了事实,可能会对撤诉申请更加谨慎地审查。 另外,原告在申请撤案时,还需要考虑一些其他因素。比如,撤案后是否还可以再次起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如果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不予受理。不过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中,一般不存在这种限制。 总之,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案件中撤案,需要原告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法院会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定。原告在撤案时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