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前调解该如何撤销?


在法律领域中,案前调解是指在正式立案之前,由相关调解组织或人员介入,促使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和解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它的目的是快速、低成本地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和司法资源的压力。 如果您想要撤销案前调解,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一般来说,如果调解还未达成协议,您可以直接向组织调解的机构或人员表明不想继续调解,要求撤销。因为调解遵循自愿原则,在未达成协议前,当事人有权随时决定是否继续调解。这一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有所体现,该法第四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取任何费用。第五条规定,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对适宜通过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的纠纷,可以在受理前告知当事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这都说明调解是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之上的。 若案前调解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但您对协议内容反悔,想要撤销,情况会相对复杂一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如果调解协议存在重大误解、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您需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是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此时,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调解协议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起诉讼或仲裁申请,请求撤销该调解协议。 总之,撤销案前调解要依据不同阶段和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和程序来进行。若您在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以获取更准确和详细的法律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