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有限公司如何退股?

我是一家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在因为个人原因想退股,但不清楚具体该怎么做。我了解到退股可能有多种方式,也担心会涉及一些法律风险和手续问题。所以想咨询一下,在有限公司里退股具体有哪些途径,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要办理哪些手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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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有限公司中,退股主要有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是股权转让。这是较为常见的退股方式,即股东将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如果是向公司其他股东转让股权,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即可,这种转让一般没有太多限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是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是公司解散。当公司出现法定或约定的解散事由时,公司会进行清算,股东在清算程序中可以按照股权比例分配剩余财产从而实现退股。比如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情况。《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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