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与伤者的协议书该怎么写?


在交通事故等情况中,肇事者与伤者签订协议书是非常重要的,它能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协议书的写法。 首先,协议书的标题一般直接写“协议书”或“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等。标题要简洁明了,能够直接体现协议的性质。 接下来是协议双方的基本信息。要详细写明肇事者和伤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住址等内容。这些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联系到双方。 协议的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第一,要详细描述事故的经过,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大致情况等。比如“[具体时间],在[具体地点],肇事者[姓名]驾驶[车辆信息]与伤者[姓名]发生碰撞,造成伤者[受伤情况]”。 第二,要明确双方的责任认定情况。如果已经有了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要按照认定书的内容准确表述。例如“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者承担[X]%的责任,伤者承担[X]%的责任”。 第三,赔偿事项是重点。要写明赔偿的项目和具体金额,常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比如“肇事者一次性赔偿伤者医疗费[具体金额]元、误工费[具体金额]元,总计[总金额]元”。同时,要约定赔偿的支付方式和时间,如“赔偿款在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由肇事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至伤者指定的账户(账户信息:开户行[具体开户行],账号[具体账号])”。 第四,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伤者要承诺在收到赔偿款后,不再就本次事故向肇事者主张其他任何赔偿权利;肇事者要保证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赔偿款。 第五,要注明协议的生效时间和份数。一般可以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最后,双方要在协议书上签字并注明日期。如果有必要,还可以邀请见证人签字。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肇事者与伤者签订的协议书属于合同的一种,符合书面合同的形式要求,受法律保护。同时,只要协议书的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该协议就是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