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有哪些?
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人民要行使国家权力,是通过哪些机关来实现的呢?我不太清楚具体有哪些机关能让人民把权力落到实处,希望能得到详细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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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主要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是由我国《宪法》所明确规定的。 《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一规定清晰地表明了人民行使权力的法定途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等重要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决定国家重大事项,选举和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等。例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重要文件,对国家的发展方向起到决定性作用。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们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通过和发布决议,审查和决定地方的经济建设、文化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的计划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反映了本地区人民的意愿和需求,对地方事务进行管理和决策,保障了人民在地方层面行使国家权力。总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成了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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