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哪个?
我想了解一下,在咱们国家的宪法里,到底规定了人民通过哪个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呢?我对这方面不太懂,就想弄清楚这个问题,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展开


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这样来看,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但全国人民数量众多,不可能都直接去管理国家事务。所以,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这些代表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他们在各自的代表大会上行使国家权力。 这一规定是有明确的宪法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等重要权力。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的讨论、决定等工作。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能够有效地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