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孩子归谁法律是如何判断的?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权的判定是个复杂的问题,法院主要按照有利于保护和促进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这一基本原则来作出判断。 首先,孩子的年龄是重要考量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对母亲在生理和心理上有较强依赖。不过,如果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或者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况,孩子也可能随父方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有一定认知和判断能力,他们的想法在抚养权归属判定中会被充分重视。 其次,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也在考虑范围内。这包括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方面。比如一方经济收入稳定,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教育环境,在争取抚养权上就可能更有优势。 然后,抚养意愿及陪伴情况也很关键。哪一方更愿意花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成长,对孩子的生活、学习等方面给予关心和照顾,会被重点考量。另外,若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像家庭暴力、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一般难以获得孩子抚养权。 最后,若父母双方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同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这也会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总之,法院会综合各种因素,做出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判决,保障孩子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抚养权: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拥有该权利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抚养能力:涵盖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等多方面,是判断父母能否为孩子提供良好成长环境的综合考量指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