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什么?
我想了解一下,在我国宪法里,明确规定的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到底是哪些呢?我对这方面不太清楚,想知道具体的内容,以便更好地理解国家的政治制度和人民的权力行使方式。
展开


在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从概念上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它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最高权力。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则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本行政区域内代表人民行使权力。这两个机关共同构成了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系。 从法律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这一规定以根本大法的形式确定了人民代表大会的重要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所以人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进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权力。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