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应该怎么写取保候审书?


取保候审书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时所使用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家属撰写取保候审书的相关要点。 首先,了解一下取保候审的基本概念。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该条规定了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即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接下来,说说取保候审书的格式和内容。 标题一般为“取保候审申请书”,这能直接表明文书的性质。 称谓要写清楚受理申请的司法机关名称,比如“XX市公安局”“XX人民检察院”“XX人民法院”等,明确申请的对象。 申请人信息方面,家属作为申请人要详细写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址、联系电话等,同时表明与犯罪嫌疑人的关系,如“系犯罪嫌疑人XX的父亲/母亲/妻子/丈夫等”。 被申请人信息,要写清被申请人(即犯罪嫌疑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涉嫌的罪名、被羁押的地点等。 申请事项,要明确提出“申请对犯罪嫌疑人XX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重点内容。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理由。比如,如果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可以说明疾病的情况,并附上相关的诊断证明;如果是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要说明依据的法律条款和案件事实;如果是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要详细说明为什么认为不具有社会危险性,例如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有固定的住所和工作、积极配合侦查等。 最后是结尾,一般写上“此致 XX司法机关名称”,申请人签名并注明申请日期。 在撰写取保候审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理由充分、逻辑清晰。同时,如果可能的话,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