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发票报销时费用名称怎么写?


在餐饮发票报销时,费用名称的填写需要根据餐饮发生的具体用途和场景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费用名称的填写方法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 首先,当餐饮费用用于招待客户时,费用名称一般写“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将招待客户的餐饮费用作为业务招待费进行报销,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只能按照一定比例扣除。 如果餐饮费用是公司员工出差期间发生的,费用名称可以填写“差旅费 - 餐饮费”。差旅费是指出差期间因办理公务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公杂费等各项费用。依据《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员工出差期间的餐饮费用属于差旅费的一部分,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财务制度进行报销。 当公司组织员工聚餐、团队建设等活动产生餐饮费用时,费用名称可写“职工福利费 - 餐饮费”。职工福利费是指用于增进职工物质利益,帮助职工及其家属解决某些特殊困难和兴办集体福利事业所支付的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此外,如果餐饮费用是用于公司会议期间的餐饮支出,费用名称应填写“会议费 - 餐饮费”。会议费是指企业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总之,在填写餐饮发票报销的费用名称时,要确保如实反映费用的实际用途,并且严格按照企业的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报销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