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伤认定不服该如何写行政起诉状?


当劳动者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时,可以通过撰写行政起诉状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行政起诉状的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要了解什么是行政起诉状。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裁判的法律文书。在工伤认定的情境中,如果您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就可以向法院提交行政起诉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撰写行政起诉状时,要确保满足这些条件。 行政起诉状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标题,一般直接写“行政起诉状”。 原告信息,要写明您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您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写清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被告信息,这里的被告一般是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写清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诉讼请求,明确您希望法院作出的判决内容,比如撤销原工伤认定决定,责令被告重新作出工伤认定等。 事实与理由,详细阐述您对工伤认定不服的事实情况,比如事故发生的经过、您认为应该认定为工伤的理由等,并说明原工伤认定决定存在的错误之处。同时,要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支持您的观点。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您有相关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劳动合同、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要在起诉状中写明证据的名称、来源以及证人的基本信息。 此致,写明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名称。 起诉人签名,注明起诉的日期。 总之,撰写对工伤认定不服的行政起诉状时,要依据法律规定,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为自己的合法权益争取有力的法律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