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有孩子该怎么写?


协议离婚时涉及孩子的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它规定了离婚双方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以下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及法律依据。 首先,在离婚协议书中应明确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抚养权通俗来讲,就是孩子跟哪一方一起生活,由哪一方主要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教育等事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所以,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孩子归谁抚养。 其次,要明确抚养费的问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给抚养方,用于孩子生活、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在协议书中,要写清楚抚养费的金额、支付方式(如按月支付、按年支付等)以及支付时间。 另外,探视权也是重要的一部分。探视权是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在协议书中要明确探视的时间、方式等内容,保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与孩子的正常交流。 最后,写离婚协议书时,语言要准确、清晰,避免使用模糊、容易产生歧义的表述。同时,要确保协议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书写,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以保证协议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