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情形下的离婚起诉书该怎么写?


离婚起诉书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书,它是开启离婚诉讼程序的重要依据。在不同情形下,离婚起诉书的写法虽然有一定的共通之处,但也存在一些差异。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我们要了解离婚起诉书的基本格式和内容要素。通常,离婚起诉书包含以下几个部分:标题、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尾部。标题一般直接写“离婚起诉书”。原被告基本信息要写清楚双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 诉讼请求是离婚起诉书中非常关键的部分,它明确了原告向法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常见的诉讼请求包括: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的承担方式等。在书写诉讼请求时,要清晰、明确、合理,避免模糊不清或不切实际的要求。比如,如果夫妻双方有一套共同房产,诉讼请求中可以明确写明“请求依法分割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原告主张[具体份额]”。 事实与理由部分则是阐述原告要求离婚的原因和依据。这部分需要详细说明夫妻关系的现状、导致离婚的具体事实和经过。例如,如果是因为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要详细描述家庭暴力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和造成的后果等情况。同时,要结合相关法律规定,说明为什么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部分,要列举出支持自己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相关证据。比如,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可以提供房产证、银行存款明细、车辆行驶证等证据;要证明被告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可以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同时,要写明证据的来源和证人的基本信息。 在不同情形下,离婚起诉书的重点有所不同。例如,在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形下,除了在诉讼请求中明确分割财产的具体要求外,在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说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取得时间、出资情况等。如果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要说明自己抚养子女的优势和能力,以及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理由,如对方存在不良嗜好、经济状况不稳定等。 总之,书写离婚起诉书要严谨、准确、清晰,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书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确保离婚起诉书符合法律规定和诉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