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转破产申请书该怎么写?


执行转破产申请书是在法院执行程序中,当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时,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的,请求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法律文书。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如何书写执行转破产申请书: 首先,要明确申请书的标题,即“执行转破产申请书”。这能让接收方一目了然知晓文书的性质。 接着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准确填写这些信息,有助于法院准确识别当事人身份,确保法律程序顺利进行。 然后是申请事项,要清晰明确地提出请求执行法院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例如“请求贵院将[执行案件案号]执行案件移送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破产审查”。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申请书的核心。在这部分,需要详细阐述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事实。比如,可以说明执行案件的基本情况,包括执行依据(如生效判决书、裁定书等)、执行过程中查明的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列举被执行人的负债情况和资产明细,表明其已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同时,要引用相关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三条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所以在理由部分可以提及该法律条文,增强申请的合法性和说服力。 最后是结尾,要写明此致的法院名称,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可能对申请书的格式和内容有一些细微的要求,在书写时可以向当地法院进行咨询,以确保申请书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