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的离婚协议怎么写?
我和另一半打算假离婚办点事儿,之后再复婚。但我不知道这种假离婚的离婚协议该怎么写,担心写不好会有法律风险,也不知道协议里要包含哪些关键内容,有没有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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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存在“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婚姻关系就会合法解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是一样的。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在撰写离婚协议时,首先,要明确表达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愿,比如“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其次,对于子女抚养问题,要写明子女归哪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的金额、方式和期限等。例如“婚生子/女[姓名]归女方/男方抚养,男方/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X]元,直至子女年满[X]周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支付方式为[具体支付方式]”。 关于财产分割,要详细列出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并说明如何分配。像“夫妻共同拥有的位于[具体地址]的房产归女方/男方所有,男方/女方应在[具体时间]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等。对于债务处理,要明确哪些是夫妻共同债务,由谁承担。如“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具体债务]由男方/女方负责偿还”。 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因为法律上不存在“假离婚”,一旦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很难通过法律途径恢复婚姻关系或者改变财产分割等约定。所以,不要轻易尝试“假离婚”,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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