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假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我和另一半为了某些原因办了协议假离婚,但现在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我们本来想着之后还会复婚,没太在意财产怎么分。可现在情况有变,我有点慌了,想知道这种协议假离婚的情况,财产到底该怎么分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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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协议假离婚”这个正式概念。只要夫妻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就从法律上解除了,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也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解释,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解除婚姻关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事项达成的约定。一旦在民政部门备案登记,就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双方都要按照协议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也就是说,如果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双方是自愿的,并且对财产分割达成了一致,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财产分割就按照协议执行。 不过,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这里的欺诈是指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胁迫则是指一方以给对方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表示。 但要注意的是,主张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比如,要有相关的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证言等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据不足,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请求。所以,即使是所谓的“假离婚”,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也一定要谨慎,明确知晓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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