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拆迁诉讼状该怎么写?


强制拆迁诉讼状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强制拆迁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如何撰写。 首先是标题,一般写“行政起诉状”。因为强制拆迁大多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所以属于行政诉讼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接下来是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原告就是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一方,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被告通常是实施强制拆迁的行政机关,要写明其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然后是诉讼请求部分。这部分要明确、具体地写出你希望法院做出的判决。比如,请求确认被告的强制拆迁行为违法;请求被告赔偿因强制拆迁给你造成的损失,包括房屋价值、屋内物品损失、搬迁安置费用等,并要详细列出各项损失的金额和计算依据。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核心内容。要详细叙述强制拆迁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比如,什么时候收到拆迁通知,拆迁方是否有合法的手续,强制拆迁过程中是否存在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同时,要说明被告的行为为什么违法,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来支持你的观点。例如,如果拆迁方没有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拆迁,就可以指出其违法之处。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要列举你所掌握的能够证明强制拆迁行为违法和你遭受损失的证据,如房屋产权证书、拆迁现场的照片、视频、物品损失清单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起诉人签名或者盖章以及起诉的日期。 撰写强制拆迁诉讼状需要严谨对待,确保内容真实、合法、合理。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