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担保人连带责任该怎么写?


在借条中明确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措施。下面我们来详细说明如何书写相关内容,以及涉及的法律依据。 首先,借条的基本要素要完整。一份有效的借条应当包含双方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明确借款金额、用途、借款期限、利息计算方式等核心内容。这些信息是借条成立的基础,也是后续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例如,“今出借人[出借人姓名]借给借款人[借款人姓名]人民币[具体金额]元整(大写:[大写金额]),借款期限自[起始日期]起至[结束日期]止,借款利息为[具体利率]%,于[还款日期]一次性还清本息。” 其次,重点是要明确担保人的连带责任。在借条中应清晰地表明担保人愿意为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具体表述可以是:“担保人[担保人姓名]自愿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如律师费、诉讼费等)。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具体时长]。”这样的表述明确了担保人的责任范围和保证期间,使债权人在借款人违约时有更充分的保障。 关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规定,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第六百九十一条规定,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最后,借条的签署也很重要。借条应由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三方签字并按手印,注明签署日期。如果可能的话,最好留存各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确保身份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总之,在借条中准确书写担保人的连带责任,需要明确基本要素、责任范围和保证期间,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规范表述,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