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状该怎么写?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当我们需要撰写该罪的起诉状时,有一些关键要点需要把握。 首先,要了解起诉状的基本结构,通常起诉状分为首部、正文、尾部三大部分。 首部应包含标题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标题直接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状”。当事人信息方面,要写清楚自诉人(也就是你自己)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这些信息务必准确无误,方便法院能够顺利联系到相关人员。 正文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包含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要明确、具体,比如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等。事实与理由部分要详细阐述案件情况。先说明法院作出判决、裁定的具体情况,包括判决、裁定的文号、作出时间、主要内容等。接着描述被告人有能力执行却拒不执行的具体行为,比如隐藏、转移财产,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行等。并且要说明这些行为达到了情节严重的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里要结合具体的司法解释,比如具有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违反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及有关消费令等拒不执行行为,经采取罚款或者拘留等强制措施后仍拒不执行的,就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尾部要写明致送的人民法院名称,由自诉人签名或盖章,注明起诉的年月日。同时,要附上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证明被告人有能力执行的财产线索等。证据材料要清晰、完整,能够有力地支持你的诉讼请求。 总之,撰写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起诉状需要严谨、准确地表达相关内容,确保符合法律规定和法院的要求。如果自己把握不准,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