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取证申请书该怎么写?


调查取证申请书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证据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的法律文书。下面为你详细介绍调查取证申请书的写法。 首先是标题,直接写“调查取证申请书”即可,简洁明了表明文书的性质。 接下来是申请人的信息。申请人若是公民,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若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写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这些信息能让法院准确识别申请人的身份。 然后是申请事项。要清晰、明确地写出请求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具体证据内容。比如,请求法院调取某银行的特定时间段的账户交易记录,或者调取某单位保存的某份合同原件等。这里一定要具体,不能模糊不清,不然法院无法准确理解你的请求。 申请理由部分也很重要。要说明你无法自行收集该证据的客观原因。例如,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要阐述该证据对案件审理的重要性,即该证据与案件待证事实之间的关联性。 之后是致送人民法院名称。要准确写出你提交申请的法院全称。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也必不可少。如果申请人是公民,由其本人签名;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名。 最后是申请时间,写明提交申请书的具体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进一步明确了“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的范围,为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提供了法律依据。在撰写调查取证申请书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上述格式要求来写,能提高申请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