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复议书该怎么写?


土地纠纷复议书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关于土地方面的合法权益,而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书面请求。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土地纠纷复议书的写法。 首先是标题,一般为“行政复议申请书”,简洁明了表明文书性质。 接下来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人即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方,如果是公民,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如果是法人或其他组织,要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被申请人通常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需写明其全称、地址等。 然后是正文部分,这是复议书的核心。 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地提出复议要求,比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土地纠纷处理的某决定,重新作出公正处理等。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关键。要详细阐述土地纠纷的来龙去脉,包括土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及与对方发生纠纷的具体情况,如双方的争议焦点、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过程等。同时,要说明行政机关的行为为什么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依据是什么。这里的依据可以是相关的土地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在引用法律条文时,尽量简要说明该条文与您案件的关联。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也是重要内容。您可以列举能够支持您主张的证据,如土地权属证书、相关的协议、证人证言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最后是结尾部分。要写明致送的复议机关名称,一般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然后由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申请日期。 此外,撰写土地纠纷复议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客观,语言规范、准确,条理清晰。如果自己不确定如何撰写,也可以咨询专业的律师获取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