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书该怎么写?


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书是委托人与律师事务所之间就律师代理委托人处理法律事务而签订的合同。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写法。 首先,合同首部要写明合同名称即“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书”,以及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委托方(甲方)和受托方(律师事务所,乙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这部分就像是给合同“定身份”,明确谁和谁在签订这份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等条款。 其次,正文部分是核心内容。要明确委托事项,比如是代理民事诉讼、刑事辩护,还是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等。要写清楚委托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就像给律师明确“任务清单”。例如,在民事诉讼中,要写明是一审、二审还是再审阶段的代理。同时,要约定委托权限,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代理。一般代理是指律师仅享有出庭、收集提供证据、辩论等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则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权利。这些权限的约定要在合同中清晰表述,依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关于律师费用及支付方式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费用的数额可以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支付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比如,在合同签订时支付一部分,案件处理到某个阶段再支付剩余部分。同时,还要约定费用包含的范围,如是否包含差旅费、诉讼费等。这部分约定依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合同中还要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方有权了解案件进展情况,要求律师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事务所有义务按照约定为委托方提供法律服务,保守委托方的秘密等。此外,要明确违约责任,即如果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比如支付违约金等,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 最后,合同尾部要有双方当事人的签字或盖章,以及签订合同的日期。这样,一份完整的律师委托代理合同书就基本完成了。在签订合同前,建议您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及时与律师事务所沟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