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该怎么写?


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是一种特殊的担保合同,它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担保,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以下为你详细介绍其写法及相关要点。 首先,合同首部要明确相关信息。要写明合同各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联系方式等。准确的信息能确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各方能够顺利沟通和联系。比如,若发生纠纷需要通知对方,准确的住所和联系方式就很重要。 其次,要确定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最高债权额。主债权种类要明确,是借款合同、买卖合同还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债权。最高债权额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上限,必须清晰写明具体金额。这是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核心内容之一,它限定了保证人的责任范围。例如,在一份最高额保证借款合同中,明确约定最高债权额为 500 万元,那么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会超过这个金额。 再者,要规定债权确定的期间。这个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债权范围的时间界限。一般来说,债权确定的期间由合同各方协商确定。比如,可以约定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内发生的债权为被担保的债权。在这个期间内发生的债权,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保证的方式也很关键。保证方式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是指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当事人在合同中要明确约定保证方式,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这一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有明确规定。 还有,保证担保的范围也需要明确。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合同各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具体的担保范围。比如,只对主债权和利息提供担保,或者对全部的债权相关费用都提供担保。 同时,要约定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债权人需要在保证期间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可能免除保证责任。保证期间可以由合同各方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法律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最后,合同还应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各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协商、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明确这些条款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总之,在撰写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斟酌每一个条款,确保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和各方的意愿。如果对合同的撰写不确定,建议咨询专业的律师。





